“亚视一姐”薛影仪(阿仪)去年9月因没戴口罩被街坊狙击,还被拍下袭击对方的影片,事隔近半年,她被控“普通袭击”及“没有在指明公众地方佩戴口罩”罪,早前认罪后被判即时监禁2星期和罚款港币5000(约3000令吉)。阿仪就普通袭击罪刑罚上诉,案件7日在高等法院处理,法官裁定阿仪上诉得直,改判监禁2星期,但准缓刑18个月。
阿仪(右)在经纪人林宝玉(左)的陪同下现身高等法院。(图/取自《HK01》)
据《HK01》报导,阿仪的代表律师请法官李运腾在庭上翻看阿仪被拍的影片,并指出阿仪在进入升降机后,被事主邱淑秋阻碍无法离开,即使阿仪后来戴上口罩,邱仍在纠缠。法官翻看影片时,发现事主不止一次向阿仪讲粗口及骂阿仪肥胖,因此质疑如果事主是因为阿仪没有戴口罩,其立场是正义,但为何要这样骂阿仪,又指事主没有必要追着及拍摄阿仪3分钟,大可直接报警。
法官李运腾也表示,阿仪没有戴口罩,可能是有欠公德心,但事主邱淑秋这样骂和侮辱阿仪,“她做了什么天大恶事,值得这样做?”,又纠正律政司一方的用字,称邱为事主、而非“受害者”,指就案中受害者角色,上诉方可能有所争议。
阿仪去年9月因没戴口罩被拍,期间还推撞及脚踢拍摄者。(图/取自网络)
律政司一度提出,阿仪有一次同类案底,但法官李运腾指该案底在10年前,其后阿仪奉公守法,该案底不足以构成加刑因素。最终,法官李运腾批准上诉申请,从原来的即时入狱2周,改判为监禁2周、缓刑18个月。
阿仪之后在经纪人林宝玉的陪同下接受访问,她直言拍摄者是住在同一层的街坊,且相遇多次并跟踪她。被问到会不会搬入新居时,阿仪否认自己已置产,说道:“如果下次她跟着,我就报案囉。她跟了我几次都没有告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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